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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室安全责任状
2017年11月17日 作者:

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室安全责任状

   根据学校相关岗位职责要求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对各室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条例。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隐患意识,增强工作责任心,学习安全防范知识,掌握抢险技能,杜绝不利于安全的各种行为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兴院荣校。各室安全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室安全工作。要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安全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,并且履行下列安全义务:

   1.严格管理本室所用的一切物品,做好本室安全防火、防盗及其它安全防犯工作。掌握灭火器材及装置的使用方法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,对重要设备物质施行保护。

   2.各研究室和教学与科研的场所,未经院长批准不得另做它用,专室专用。

   3.各研究室的贵重物品、危险品,按《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方法》执行。

   4.研究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《研究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》,专室专管。

   5.各研究室工作完毕后,要关好水、电、门窗,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提高防盗窃意识。

   6.各研究室禁止非工作用火。对有毒易爆炸物品要按所规定的要求,安全放置,并要经常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处理。

   7.对本室的不安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、及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,对其它所保管的材料、设备、器材等要及时维护、维修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损失。

   8.对于工作不到位,违反学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,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对安全管理无事故,予以表扬和奖励。 

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研究室名称(房间):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责       人: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院         长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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